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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ld resident only, not with non-resident

今日下午,收到一個可靠既好消息。消息指出新官上任唔夠三個月既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將會在下個禮拜三宣讀第一份施政報告既時候會「跟隨」榮休行政長官何厚鏵政策宣布澳門歷黎第三次現金分享計劃;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現金六千,而非永久都有三千六。

自鏵哥在2008年施政報告上會分別派5000及3000給予澳門永久及非永久性居民;而2009年都分派6000及3600予澳門永久及非永久性居民,而何厚鏵在去年11月中發表的「政府過渡期」施政報告因為要「走人」都向永久居民派一萬,不過尼一萬就作為「央積金」(類同香港的強積金)的「開戶」第一筆款項。何厚鏵尼個「臨走」既一萬就成為「敗筆」,因為係人都知識尼一萬會n年之後實際上會得返幾多呢?分分鐘連一蚊雞都無。

對於2010年是否無得派錢呢?答案會在下個禮拜三就真係會知,但假如要派錢的話,當局應該只可以向永久居民派錢,而非永久居民是不應該再得到分享。雖然在定義上,非永久居民都是澳門居民,但對澳門的「實際貢獻」有幾多呢?黎唔夠一年但係有居民身份就有錢分,咁尼個係咩道理呢?

我識得一位在澳門永久居民,她是從事博彩行業的,雖然她唔係由澳娛開業一刻已經入職,但叫做30多年的「功臣」,當年荷官每年要納稅的稅款有五位數字,而30多年來計落都最少有40多萬。另一方面,在上一個十年因為反對納稅過多而跟一般的打工仔看齊,從而每年納稅的稅款不足2000。在這個情況之下,澳門政府應該要向有關人士退回多付的稅款,無奈的是澳門政府仍然向有關人士欠款不還至今。多次付出的荷官十多年雖然都得到澳門政府的現金分享計劃而受惠,但庫房的金錢都是由這群荷官而建立,令到澳門庫房收入良好之外,也是澳門庫房的收入大本營。澳門政府在現金分享的同時把受惠人士至非永久居民是好有問題的。

只要在澳門身份證明局成功申領澳門身份證,這個人就是澳門的非永久居民了,而這個人也要以在分享計劃的條件下分享現金;但這個人的對澳門貢獻有幾多呢?早前崔世安表示投資移民政策已經過時,但在取消政策之前,有多少人是因為投資移民政策而在澳門成功移民呢?投資移民的人在澳門的貢獻就是把100萬投放在澳門樓市,從而成功得到身份證了。他們的澳門身份證就是因為這100萬而換回來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貢獻呢?

另一方面,自澳門政權移交後,澳門有部分的人都是因為「家庭團聚」而成功在澳門定居,這群人雖然爭取多年而成功,但來澳日子有多久呢?鄉音都未改好但因為有一張非永久身份證就自豪地向他人稱自己為澳門人了。但對澳門的貢獻有多少呢?

無疑,現金分享計劃的受惠人士應該局限於永久居民,而非永久居民就應當擁有永久居民身份時方可受惠。計劃受惠於非永久居民類同於香港的上網費津貼政策一樣,幫了你交上網費用,但你家中連一台電腦都沒有。

by agostinho | 2010-03-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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